日前,内蒙古工信厅冶金建材工业处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2020-2021年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限产置换企业清单(第二批),并提到对不严格执行错峰生产或弄虚作假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将被推送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将其列入黑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2021年采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内工信原工字〔2020〕315号)相关要求,现将2020-2021年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企业、错峰置换停窑清单以及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运行及停窑清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对不严格执行错峰生产或弄虚作假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我厅将会同生态环境厅推送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将其列入黑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公示期为2021年3月19日—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工信厅反馈。
电话:工信厅冶金建材工业处 0471-4826452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
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停窑企业(第二批)清单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
非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置换”停窑清单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
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运行及停窑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