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据水泥人网报道,洛阳鹏飞耐火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经理贾玉川为谋取利益,于2010年向时任安徽马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矿渣微粉二期项目筹建小组成员的王肃安进行商业行贿共计10万元。王肃安利用职务之便为贾玉川所在公司耐磨陶瓷材料的销售提供了诸多便利。在当时,此新闻一出,引起水泥行业业内一片哗然。正义人士纷纷谴责这种行为,并称应予以严惩。但是,还有个别媒体极不负责任,宣称我们的报道是虚假的,意在在网络上引起关注,扩大影响,对即将上市的洛阳鹏飞耐火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商业敲诈。然而,事实胜于雄辩,法律不会姑息,坚持正义总归真相大白。2013年,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后,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为王肃安等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事实确凿,一审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四年执行。
“莫道浮云终蔽日,严冬过尽绽春蕾”,我们不希望让个别企业的不良行为扰乱水泥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更不希望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进行不实报道,损害社会正义。同时,我们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审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以下是法院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