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的黑龙江省,一条开工前未经环评、采矿权、安评批复、违规批建的新增水泥生产线,在今年全国两会强调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严控新上增量”话音刚落的时候,于3月16日开工,目前正在距离居民区不足300米的地方,日夜赶班兴建。这样一条顶风兴建的违规新增水泥生产线,居然还是当地一项“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违规新增水泥产能,为何竟成地方“重点项目”?
日前,黑龙江省鸡西市多位知情人向报社反映,鸡西市城子河区白石道班西侧,一条日产2500吨水泥生产线正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据调查,这条属于鸡西赛龙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的水泥生产线项目,由赛龙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江苏苏中建筑集团和浙江恒昌集团共同开发建设,预计今年10月末点火。
“年产30万吨”置换为“年产75万吨”,何来“等量置换”
据调查,该项目是黑龙江省工信委2012年12月6日以“等量置换”的名义核准批复的。按《关于鸡西赛龙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量置换建设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带纯低温余热发电)核准的批复》(黑工信原发[2012]592号文),同意鸡西赛龙水泥公司现有的两条直径2.8×40米预分解窑生产线(总计年产30万吨),等量置换建设一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生产线(年产75万吨)。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用年产30万吨的落后生产线,置换年产75万吨的新型干法线,新增产量超出了一倍还多,怎么可能是“等量置换”?这是一种非常明显的“假置换”行为。
按照这位负责人的说法,鸡西赛龙正在新建的这条水泥生产线,不应属于“等量置换”项目,应属新建水泥生产线项目。据查,无论是依据国发[2009]38号文,抑或国发[2013]47号文,对这一实质为新建的水泥生产线项目,省级工信委都没有核准审批的权限。
2009年《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文)规定:对于新建水泥生产线项目审批权限一律上收到了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2013年《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文)规定: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中,水泥行业由省级政府核准。
正因为政府部门涉嫌审批错误,6月12日,自称是鸡西赛龙公司代表的黄先生提供的书面材料显示:在施工过程中,收到省发改委《关于鸡西赛龙水泥制造有限公司违规建设项目处理意见的函》(黑发改产业函[2014]361号)。黑龙江省发改委361号函认为该项目“违规”,撤销省工信委[2012]592号的核准文件,并通知严禁开工建设。
实际情况是,项目并没有停工,相反,据知情人透露,截至本文刊登时,该项目厂区驻扎的工人仍在赶工。在厂区周边,还增设了配备望远镜的保安日夜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