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日收到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法院(下称:富阳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及《公告》,获知,富阳法院已于2009年6月1日裁定受理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伦集团)破产重整一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根据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永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富阳市富春街道虎山改制改革领导小组(下合称:申请人)的申请,富阳法院依据有关规定,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对华伦集团破产重整申请;指定华伦集团重组工作组为华伦集团管理人。该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 华伦集团的债权人应自该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华伦集团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迎宾北路7号;邮政编码:311400;联系电话:63107111)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 华伦集团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华伦集团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09年7月8日9时在富阳法院一号审判庭召开。
??? 根据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永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富阳市富春街道虎山改制改革领导小组(下合称:申请人)的申请,富阳法院依据有关规定,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对华伦集团破产重整申请;指定华伦集团重组工作组为华伦集团管理人。该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 华伦集团的债权人应自该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华伦集团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迎宾北路7号;邮政编码:311400;联系电话:63107111)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 华伦集团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华伦集团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09年7月8日9时在富阳法院一号审判庭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