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 自2009年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大会后,“低碳”经济已成全球公众竞相热议的话题。在传统、高耗能的水泥行业中,发展散装水泥已成为世界各国治理水泥行业高耗能高污染状况的共识。
公开的数据显示:2009年,国内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6.36亿吨,平均散装率达到45.82%。与欧美发达国家散装率90%以上相比,差距甚远。更让人感到不妙的是,国内推广散装水泥呈现出的东部沿海城市进展快、西部落后地区推广慢和城市发展快、农村进展薄弱的不协调格局并未获得根本的改观。
总结发展散装水泥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厦门市水泥散装率已达78%)的“厦门经验”对于当下的中国推广散装水泥事业具有不言而喻的参考意义。
以市场为导向的起步经验
在厦门市推广散装水泥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1990年是一个不应该被忽略的年份。
1990年,厦门市是全国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最落后的地区之一,散装水泥使用量为0.37万吨、散装水泥使用率为0.7%和商品混凝土为3.7万立方米。同年,厦门市被国家计委、建设部、物质部、建材局确定为全国“八五”期间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试点城市。
近乎于从“零”的起步。时任厦门市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助手的李春龙回忆说:“厦门当时没有什么水泥生产企业,全市水泥生产量也几乎于零,特殊的环境逼着我们要另辟蹊径。”
与当时全国其他地区发展散装水泥聚焦在水泥生产企业,以政府条例限制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的生产比例的发展模式不同,厦门市发展散装水泥则把目光盯在了具体使用水泥的建筑施工方身上。
在经过当时厦门市计委、建委、经委和物质局等多个部门协调后,“厦府(1990)综109号”文件正式颁发,确定了以“限制袋装,优惠散装,抓预拌混凝土使用,促散装水泥供应”的指导思想;厦门市政府转发了厦门市经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推广工作的意见”,对发展散装水泥做了具体规定:对袋装水泥用户征收“扶散基金”;强制市区41条主要道路两旁建筑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违者由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责令停止现场搅拌并处每立方米150元罚金;对新建的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税收适当减免等。
作为厦门市发展散装水泥起步阶段见证者之一,现厦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李春龙将这一模式归纳为:“依靠法制,部门齐抓共管;追根溯源,以市场为导向。”
事实证明,厦门市发展散装水泥的“另辟蹊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到1998年,厦门市散装水泥使用量、使用率分别达到48.17万吨、40.1%,商品混凝土也首次突破百万立方米。更为重要的是,厦门市找到了一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广散装水泥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