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籍男子孙某,利用海南东环铁路施工建设“借壳生蛋”进行诈骗,以承包工程项目为幌子,捏造工程项目分包合同收取受害人保证金。近日,海口市琼山警方破获了一起利用合同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孙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孙某。记者 陈映虹 通讯员 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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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东环铁路工程为幌子 诈骗5万元保证金
2009年4月22日,福建籍男子王某向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称,2007年11月份,他被浙江籍男子孙某利用承包“东环铁路人工挖孔桩工程项目”为由,骗走5万元保证金。
?受害者王某称,2007年,他通过弟弟认识了孙某。当年11月19日,孙某打电话约王某到凤翔路的一家酒店谈合作工程。孙某告诉王某,他已领到中铁十七局海南东环铁路人工挖孔桩项目,他可以将该工程转包给王某。东环铁路是个大项目,王某一听就动心了,随后,孙某拿出准备好的一份“人工挖孔桩工程分包协议书”,孙某和王某签订了“人工挖孔桩工程分包协议书”和一份“补充协议”。按照孙某的要求,王某给了孙某5万元押金。
?没想到,孙某收了5万元后,就再也没提合作工程的事情,2008年2月份,王某发现孙某一直关机,王某和孙某失去了联系。2009年4月份,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诈骗嫌犯被警方抓捕,曾在工地做过水泥工
?因为该案涉及到东环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琼山警方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经侦大队抽出精干力量全力以赴侦破此案。经侦民警向东环铁路项目部和中铁十七局了解工程承包的情况,东环铁路指挥部反映:东环铁路项目部从来没有和孙某签订过什么协议。警方了解到,孙某本人并不具备承包该工程的资格,孙某涉嫌合同诈骗。
?由于受害者和嫌疑人都为外省人,且嫌疑人已逃离海南,给侦破工作带来了困难。经过经侦民警的艰苦调查,发现嫌犯孙某躲藏在浙江省湖州市,琼山公安分局吴讳局长立刻指示经侦民警赶赴异地抓捕。近日,在浙江警方的配合下,琼山警方将孙某抓获归案,并押解回海口。5月15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孙某。
?据警方介绍,今年47岁的孙某,有过犯罪前科,曾经因为诈骗罪被判刑三年。孙某只是个农民工,根本就不是什么工程项目承包人。2007年,东环铁路工程开工后,孙某曾经在工地上当过一段时间的水泥工。为了诈骗钱财,孙某动了邪念,骗受害者王某称自己已领到中铁十七局海南东环铁路人工挖孔桩项目,和王某签订“分包协议书”骗取王某的5万元押金后,就立刻逃离老家。
警方提醒:
承揽工程需谨慎
?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了解到,利用工程项目实施诈骗的案件最近在海口呈现多发频发的趋势,警方提醒承揽工程需谨慎。
?据海口警方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破获的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是文化水平较低的无业人员,受害人因为找工程心切,没有认真了解核实发包方的真实情况,便签订合同及交付工程定金而受骗。犯罪嫌疑人利用虚构的工程项目实施合同诈骗,主要编造两种谎言,一是“无中生有、瞒天过海”,即编造不存在的工程项目对外发包,为了诱骗受害人签订合同,往往伪造一些政府文件、批复、合同等资料,让受害人信以为真进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二是“指鹿为马、借壳生蛋”,即谎称其公司(或个人)已经跟开发商(公司或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工程承包或开发合同,或是已经通过竞标取得某工程项目的开发权或承包权,并提供相关的资料文件,甚至带领受害人去“工地”现场察看,诱骗受害者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利用受害者急于进场施工的急切心理,编造各种谎言,以收取工程前期费用、工程押金、质量保证金等为由,骗取受害人的钱财。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承揽工程需加强事前信用考察,多方了解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并规范签约行为和支付行为。利用虚构的工程项目实施合同诈骗的案件,其犯罪手法并不复杂,只要提高防范意识,理性投资,类似的案件还是能够防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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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东环铁路工程为幌子 诈骗5万元保证金
2009年4月22日,福建籍男子王某向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称,2007年11月份,他被浙江籍男子孙某利用承包“东环铁路人工挖孔桩工程项目”为由,骗走5万元保证金。
?受害者王某称,2007年,他通过弟弟认识了孙某。当年11月19日,孙某打电话约王某到凤翔路的一家酒店谈合作工程。孙某告诉王某,他已领到中铁十七局海南东环铁路人工挖孔桩项目,他可以将该工程转包给王某。东环铁路是个大项目,王某一听就动心了,随后,孙某拿出准备好的一份“人工挖孔桩工程分包协议书”,孙某和王某签订了“人工挖孔桩工程分包协议书”和一份“补充协议”。按照孙某的要求,王某给了孙某5万元押金。
?没想到,孙某收了5万元后,就再也没提合作工程的事情,2008年2月份,王某发现孙某一直关机,王某和孙某失去了联系。2009年4月份,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诈骗嫌犯被警方抓捕,曾在工地做过水泥工
?因为该案涉及到东环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琼山警方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经侦大队抽出精干力量全力以赴侦破此案。经侦民警向东环铁路项目部和中铁十七局了解工程承包的情况,东环铁路指挥部反映:东环铁路项目部从来没有和孙某签订过什么协议。警方了解到,孙某本人并不具备承包该工程的资格,孙某涉嫌合同诈骗。
?由于受害者和嫌疑人都为外省人,且嫌疑人已逃离海南,给侦破工作带来了困难。经过经侦民警的艰苦调查,发现嫌犯孙某躲藏在浙江省湖州市,琼山公安分局吴讳局长立刻指示经侦民警赶赴异地抓捕。近日,在浙江警方的配合下,琼山警方将孙某抓获归案,并押解回海口。5月15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孙某。
?据警方介绍,今年47岁的孙某,有过犯罪前科,曾经因为诈骗罪被判刑三年。孙某只是个农民工,根本就不是什么工程项目承包人。2007年,东环铁路工程开工后,孙某曾经在工地上当过一段时间的水泥工。为了诈骗钱财,孙某动了邪念,骗受害者王某称自己已领到中铁十七局海南东环铁路人工挖孔桩项目,和王某签订“分包协议书”骗取王某的5万元押金后,就立刻逃离老家。
警方提醒:
承揽工程需谨慎
?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了解到,利用工程项目实施诈骗的案件最近在海口呈现多发频发的趋势,警方提醒承揽工程需谨慎。
?据海口警方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破获的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是文化水平较低的无业人员,受害人因为找工程心切,没有认真了解核实发包方的真实情况,便签订合同及交付工程定金而受骗。犯罪嫌疑人利用虚构的工程项目实施合同诈骗,主要编造两种谎言,一是“无中生有、瞒天过海”,即编造不存在的工程项目对外发包,为了诱骗受害人签订合同,往往伪造一些政府文件、批复、合同等资料,让受害人信以为真进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二是“指鹿为马、借壳生蛋”,即谎称其公司(或个人)已经跟开发商(公司或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工程承包或开发合同,或是已经通过竞标取得某工程项目的开发权或承包权,并提供相关的资料文件,甚至带领受害人去“工地”现场察看,诱骗受害者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利用受害者急于进场施工的急切心理,编造各种谎言,以收取工程前期费用、工程押金、质量保证金等为由,骗取受害人的钱财。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承揽工程需加强事前信用考察,多方了解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并规范签约行为和支付行为。利用虚构的工程项目实施合同诈骗的案件,其犯罪手法并不复杂,只要提高防范意识,理性投资,类似的案件还是能够防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