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以来,水泥罐车在郑州已造成两死一伤惨剧。5月13日,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即日起,警方与市建委联手治理水泥罐车。但昨晚8时15分,郑东新区东风东路再发此类悲剧,一名骑电动车的路人被一辆刚驶出工地的水泥罐车轧死。
水泥罐车频频惹祸,原因简单得只有两个字:超速!车速慢到30公里每小时,即便很多罐车本身设计不合理,座位太高,右前轮胎是盲点,也不会出这么多事。也正因为此,目前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出台惩罚措施,并为罐车加装GPS卫星定位系统,但效果并不好。
经常有消息传于坊间,说水泥罐车和部分交警以及某些官员有扯不清的关系,但我还是相信他们是清白的,这样的蝇头小利官员们不会看上眼。但水泥罐车事故发生得多了,难免也让人想问问,有多少半夜疯跑、不挂牌照的水泥罐车被交警拦住??盍耍坑屑噶境狄蛭フ略徊榭酃??交警部门是不是该公布一下这方面的信息?
根据2009年5月19日郑州一家媒体的报道,一些水泥罐车之所以“上路时交警也不敢乱查”,是因为这些水泥罐车是某些官员名下的。如果这些属实,在系列新举措实施后,这些“特权”水泥罐车,会因为违章被查处吗?否则何谈水泥罐车一个月不入市区?
所以笔者认为,根治水泥罐车超速还是应该引入引咎辞职制度:再有类似事件发生,就请负有责任的领导引咎辞职。引入该机制的最大目的在于,交警们再碰到“特权”水泥罐车时,也就有了“毫不手软”的动机——如果我把你放行,我就可能会遭受重罚。
一旦确立起这种针对管理者而不是只针对被管理者的惩罚机制,相信一些“领导名下”的水泥罐车,也就不敢再肆无忌惮。当然,怎样搞清楚部分水泥罐车是在为哪些“领导”做生意,则是另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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